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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 海南仲裁 职等你来
招聘公告
海南仲裁 职等你来
海南国际仲裁院是海南省政府在原海南仲裁委员会基础上改制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实行理事会主导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社会公益性法定机构和非营利法人独立运作,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为适应海南仲裁事业快速发展,更好地服务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㈠招聘岗位
仲裁秘书2人
㈡岗位要求
1.遵守法律及我院相关规章制度,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2.品行端正,为人诚信,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记录;
3.能较好应用仲裁法、民商事法律专业知识;
4.良好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信息化办公运用、研究及写作能力;
5.有效协助、服务仲裁庭进行仲裁程序管理等工作。
㈢应聘条件
1.全日制法学(律)硕士(含)以上学位(民商法、国际法专业方向,本硕皆法学专业者优先);
2.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
3.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身体健康;
4.具备英语等外语翻译及口语交流能力者优先。
㈣工作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
二、招聘程序
㈠报名
公告日起至9月26日(星期天)下午18:00止,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应聘人员登记表等)发送至hnac@hnac.org.cn,并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㈡资格审查
2021年9月27-28日(星期一、二)
㈢笔试
10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㈣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时间:2021年10月10日(星期天)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
㈤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时间: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
㈥考察
考察内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三、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并自接到录用通知之日起半个月内到岗履职。
以上程序事项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联系方式,并随时关注手机短信。
联系人:殷先生 0898-65378098;13976670066
张女士 0898-68553509;13034922817
海南国际仲裁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