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国仲动态
海南国际仲裁院2021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海南国际仲裁院是海南省政府为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在原海南仲裁委员会基础上改制而成的商事仲裁机构,实行理事会主导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社会公益性法定机构和非营利法人独立运作,实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我院将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提高仲裁公信力,更好地打造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将海南逐步建设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为适应海南仲裁事业的快速发展,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仲裁秘书1人
1.岗位要求
⑴遵守法律及我院相关规章制度;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⑵品行端正,为人诚信,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⑶具备民商事法律专业知识;
⑷良好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信息化办公运用、研究及写作能力;
⑸胜任与仲裁案件有关的工作,有效协助仲裁庭进行仲裁程序管理。
2.应聘条件
⑴全日制法学专业毕业,法学硕士以上学位(民商法、国际法专业方向,本硕皆法学专业者优先);
⑵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
⑶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
⑷具备英语等外语翻译及口语交流能力者优先。
(二)职员1人(文字综合岗)
1.岗位要求
⑴遵守法律及我院相关规章制度;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⑵品行端正,为人诚信,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⑶具备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归纳分析及研究能力;
⑷胜任包括但不限于撰写文件材料、公文处理、法律政策研究、案例编纂、机构专刊出版物等工作。
2.应聘条件
⑴全日制法学专业毕业,法学硕士以上学位(民商法、国际法专业方向,本硕皆法学专业者优先);
⑵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
⑶具有两年以上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㈠报名
即日起至3月28日(星期天)下午18:00止,应聘人员通过邮件方式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仅接受邮件报名),并提供应聘岗位所需的证明文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身份证复印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含照片),并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简历及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hnac@hnac.org.cn。
㈡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29-30日(星期一、星期二)
2.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我院将通过短信通知参加笔试。
㈢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4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㈣面试
1.根据报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定于2021年4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在我院进行。
三、体检
1.根据报考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定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到我院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我院机关工作人员体检项目执行,费用由我院承担。
四、考察
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五、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经录用,须半个月内到岗履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殷先生 0898-65378098、13976670066
张女士 0898-68553509、1303492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