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海南国际仲裁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清廉海南网 发布时间:2026-11-05 08:2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5年8月至11月,八届省委第八轮巡视第八巡视组对海南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海国仲)党委进行了巡视。2026年1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海国仲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海国仲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海国仲党委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整改共识。海国仲党委切实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及时组织召开党委会及全体工作人员整改动员会,全面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及相关工作要求,同步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在整改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仲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巡视整改的政治属性,加深对抓好整改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的认识。高质量按期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深入查摆自身不足、主动认领责任,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以思想破冰筑牢全员整改的思想根基。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健全工作体系。成立由海国仲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专班,明确“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部门负具体落实责任,构建起“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全员协同抓”的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对照巡视反馈问题,逐条梳理、逐项细化,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事项、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清单,确保所有问题有人管、有人抓、有进度、有结果。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从严督导推进。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海国仲党委适时组织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把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作为整改提质的关键抓手,统筹补齐制度短板、压实监督责任。聚焦关键环节与重点领域,不定期开展整改督导检查,对整改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事项,及时提醒、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高思想认识、加紧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工作全程可控、闭环落地。

(二)海国仲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带头扛牢整改政治责任。海国仲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主持召开党委会、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巡视反馈意见及整改工作要求,明确整改政治定位,强调“巡视整改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必须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主持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查摆自身不足,带动班子成员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二是强化统筹部署,明确整改导向。海国仲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将巡视整改纳入仲裁工作全局,直接研究、直接部署、直接把关整改工作,统筹推进巡视整改与仲裁主业、队伍建设、廉政建设深度融合。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带头逐条梳理、逐项拆解,主持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项整改措施必须细化、具体、可操作,杜绝空洞泛化。对巡视反馈的显性问题、简单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快速见效;对复杂问题、深层次问题,要求分步推进、持续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偏方向、不走过场。

三是靠前指挥调度,全程紧盯整改落地见效。海国仲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不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动态跟踪整改进度、研判整改难点。针对仲裁案件数量及标的额不达预期、对外宣传推介缺乏力度深度、特色仲裁品牌培育不佳等重难点问题,组织研究解决方案、协调资源、督办落实,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集中整改期间,共主持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主持制定或修改《海南国际仲裁院章程》《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10项,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以制度固化整改成果。

二、集中整改期内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关于党对仲裁工作的全面领导虚化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修订《中共海南国际仲裁院委员会工作规则》,增加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有关内容,建立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了海国仲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政治自觉。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印发《中共海南国际仲裁院委员会2026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暨读书班及党员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列为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内容,形成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通过理论学习,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在思想上紧跟党的政治方向,以先进理论更好地指导仲裁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修订《海南国际仲裁院章程》,明确全院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和党委在仲裁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修订《中共海南国际仲裁院委员会工作规则》,明晰党委会议事范围,细化规定“三重一大”事项,明确涉及机构发展的重大事项、重要人事安排等提请党委会研究审议;修订《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会议事规则》,明晰理事会议事范围。在重要事项决策方面,通过党委前置研究、理事会审议的方式,确保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充分发挥。四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紧扣工作履职实际开展常态化党建教育,推动党建引领融入仲裁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仲裁机构体制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理事会智库作用。在第二届理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建工作中,吸纳多名境外理事参与,强化涉外专业智囊支撑。修订《海南国际仲裁院章程》,完善理事会工作机制,以制度保障理事会决策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建立理事常态化参与工作机制,组织各理事深度参与海国仲仲裁规则修订、仲裁队伍建设、国际交流合作等重要工作,广泛运用境内外理事专业力量,以多元智力支撑推动仲裁事业提质增效。二是理顺执行机构运行机制。制定《海南国际仲裁院办公会议事规则》,完善院办公会议事程序,有力保障日常事务高效有序推进。进一步发挥院长正向作用,推动对外交流合作。积极配合省司法厅推动解决改制遗留问题,打通体制改革“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大仲裁发展力度。围绕金融、海事海商、种业、知识产权、文体旅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海国仲积极宣传推广仲裁制度,拓宽案源渠道,逐步提高案件受案量与标的额,进一步彰显改革红利。尤其是加大金融领域的仲裁推广力度,截至2026年8月底,本年受理的金融仲裁案件数量同比上涨101.8%。

(三)关于围绕自贸港建设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广度深度,提升影响力。通过不定期更新官网(含英文版)动态、发布仲裁专家理论及行业重要新闻,组织走访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商事主体,邀请高校、商协会、社团等走进海国仲等多种形式,持续拓宽宣传渠道,扩大传播途径。海国仲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和阅读、转发次数实现双增长。二是持续打造“仲裁+消博”法治交流品牌。创新消博会期间宣传模式,在第六届消博会期间进驻法治服务专区,安排专人提供仲裁、调解专业咨询服务,并举办“自贸港服务贸易开放与争议解决策略规划”仲裁专题研讨会,汇聚仲裁界专家、资深法律服务从业者及重点企业代表参会,逐步形成品牌效应。三是聚焦特色产业,培育专业仲裁品牌。持续加大在金融、海事海商、种业、知识产权、文体旅等自贸港特色与重点产业中的仲裁发展力度,通过座谈交流、举办专题讲座、举办国际仲裁嘉年华等系列活动,逐步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专业仲裁品牌。四是深化诉仲衔接机制,畅通协作渠道。与省内法院建立诉仲调对接机制,通过推送调解员名册、工作会商等方式,打通对接落地“最后一公里”,持续健全案件分流、保全协助、司法审查、裁决执行等全链条协作机制,全省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力度稳步提升,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构建迈向新台阶。五是深耕涉外仲裁,提升国际化水平。立足现有工作基础,配齐建强涉外仲裁专业队伍。依托消博会、自贸港跨境贸易商会等平台与行业商协会资源,常态化举办专题研讨、业务交流等活动,面向涉外市场主体普及仲裁制度,持续拓宽涉外仲裁业务渠道,提升国际影响力与行业知名度。六是深化国际合作,开拓国际市场。加强与已建立合作关系的境外商事争议解决机构、海南商会等组织的交流协作,通过联合举办活动或互相担任活动支持单位等方式,落实双边合作备忘录,推动合作落地见效。立足国际化发展布局,谋划在境外设立业务机构,拓展全球仲裁法律服务市场。

(四)关于仲裁员队伍建设无法满足涉外法治的实际需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仲裁员选聘制度建设。修订仲裁员管理办法,对不同商事领域仲裁员所需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进行分类规定,引入量化评估机制,建立分领域、分层级的仲裁员聘任资格标准体系,并通过聘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仲裁员执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仲裁员培训力度,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优化培训内容,加强纪律教育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细化统计仲裁员参训情况。完善日常管理,将仲裁员履职情况记入其履职行为监督台账。通过不断加强培训和监督管理,仲裁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纪律意识得到有效加强。三是完善仲裁员评审考核机制。健全仲裁员档案动态记录,将业务考核、信访投诉、参加培训等情况记入仲裁员个人档案并持续进行更新。同时,将上述指标纳入仲裁员年度评审范围,每年结合仲裁员档案数据开展综合评审工作。四是进一步发挥仲裁员队伍作用。加大境外仲裁员选聘力度,新一届仲裁员总数1238人,境外仲裁员339人,占比27.4%。持续扩大仲裁员参与仲裁工作的覆盖面,截至2026年8月底,本年参与案件审理的仲裁员占比24.2%,参加相关培训、研讨会、座谈会等活动的仲裁员占比65.8%,仲裁员队伍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五)关于案件办理质效不高公信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控案件流程,提升审理效率。出台《关于优化阅核工作的几点意见》,进一步明确集体阅核适用情形,优化集体阅核方式和阅核意见反馈方式,推动集体阅核高效开展,集体阅核平均时长同比缩短4天。修订《海南国际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优化专家参会方式、参会人数等内容,有效解决会议召集困难问题。召开上半年业务工作推进会、仲裁员专题座谈会,聚焦案件审理质效查摆问题、总结经验。严格限制仲裁庭延长审限申请时长及次数,截至2026年8月底,本年申请延长审限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4.1%。二是严把裁决质量,强化公信力建设。正在优化案件管理系统,新增对涉及同类法律问题或当事人相同案件进行提醒的功能,规范裁决标准。持续优化仲裁员指定工作,对办案评价不高的仲裁员实行分类管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指定业务过硬的资深仲裁员进行审理,系列案件、新型案件启动集体阅核进行研讨,确保裁决质量。2026年以来已指定的首席仲裁员均为业务能力强的资深仲裁员;已审结案件中,无被人民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裁决的案件。三是加强规范管理,提升监督效能。优化案件管理月度通报内容,明确各案件管理部门鉴定、中止及延长审限案件等情况,并就上月通报情况进行跟踪,切实起到监督作用,2026年以来已发布8期通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将仲裁员延期办案、信访投诉等情况纳入年度评审范围,持续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缺失,廉洁风险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召开202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党委会听取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部署202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切实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廉政监督,对仲裁业务、仲裁员行为与操守、经费管理等领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压实各部门廉政责任。同步规范日常谈心谈话并嵌入廉洁教育,全方位织密内部廉政监督防线,工作人员纪律意识不断增强。二是规范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内部监督部(纪委督察部,下同)内部职能有效分离,强化了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独立性。建立专项监督自查自纠问题台账,有效监督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落实。对照内部监督部职责,调整一名中共党员担任部门负责人,强化监督执纪力量。修订《海南国际仲裁院投诉处理规程》,明确投诉受理标准、调查程序和结果反馈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召开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要求,并将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推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从严规范因公出国计划、预算及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海南国际仲裁院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防范经费使用廉政风险。修订《海南国际仲裁院财务审批规程》,明确费用报销、仲裁员报酬发放等费用支出审批流程,加强财务规范管理。四是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稳步搭建内部审计工作体系,逐步在有关内设职能部门增设审计监督职能,统筹安排第三方对海国仲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院纪委强化全程监督,防范资金管理廉政风险。

(七)关于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不到位,选人用人和队伍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人才培养体系。着手编制仲裁人才队伍建设五年发展规划,推动队伍建设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加大培训力度,常态化开展内部培训,持续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能和履职水平。加强工作人员队伍管理,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二是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建设。结合机构实际起草制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执行机构管理人员选聘办法、工作人员离职管理规定,全面规范人员选聘、晋升与离职工作。同时,启动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人员绩效考核标准,强化激励机制,减少人才流失。修订机构设置及用人规模方案,科学设置内设部门职能,优化工作人员配置。三是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启动工作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分类整理工作,对接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整体移交由其统一管理,构建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机制。

(八)关于对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改《海南国际仲裁院章程》《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理事会每年召开会议次数的规定,与《海南国际仲裁院(海南仲裁委员会)管理办法》保持一致,审计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届理事会自2025年6月组建以来,已召开两次理事会会议。

(九)关于巡视移交立行立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建立健全仲裁员信息披露和回避制度的问题,海国仲立即研究制定《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信息披露与回避指引(试行)》,指引中详细规定仲裁员信息披露的宗旨与依据、披露义务与标准、应当披露及回避的情形等内容,为仲裁员在日常履职中履行信息披露与回避义务提供了有力指导。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复盘核验整改成效,筑牢整改成果防线。结合前期整改情况,海国仲党委将保持整改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进行全覆盖复盘核查,重点核查问题是否彻底根治、制度是否落地执行、漏洞是否完全补齐;对阶段性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员;对整改不彻底、成效不明显、存在反弹苗头的问题,实时进行督办,限期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巩固现有整改成果。

(二)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实现整改常态长效。以巡视整改为抓手,聚焦制度建设短板,加紧制定或修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仲裁员及工作人员选聘、培训、评审、考核、退出等全链条管理机制,健全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内部治理体系,杜绝制度空白、制度滞后等问题,推动内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三)聚焦重难点问题整改攻坚,推动提质增效升级。针对巡视反馈的重难点问题,在现有整改基础上,进一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问题堵点症结。督促各责任部门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加大仲裁发展、品牌宣传、特色仲裁及涉外仲裁工作力度;从严抓紧抓实案件审理提质增速;构建案件全流程监督体系,补齐案件监督管理短板。多措并举、同向发力,切实提升整改实效。

(四)深化整改成果转化,赋能仲裁高质量发展。将整改工作与机构规范化建设、内部治理优化、作风建设深度融合,以整改补短板、以规范促提升,全面提升机构治理能力和履职效能。紧扣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需求,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服务大局的实际能力。依托整改成果,全面规范改进案件质效、队伍管理、内部治理、监督执纪全流程,打造公正、高效、廉洁、专业的仲裁服务体系,稳步提升仲裁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8557568;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和平大道20号鹏晖国际大厦11、12层,邮政编码:570208;电子邮箱:zg@hiac.org.cn。

 

中共海南国际仲裁院委员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