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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际仲裁院举办商事仲裁专题培训

来源:海南国际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6-07-01 18:50


6月29日,由海南国际仲裁院主办,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省律师协会、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支持举办的“国内商事仲裁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异同”商事仲裁专题培训,在海南大学法学院顺利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杜伦大学国际仲裁和中国法讲席教授、杜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伦国际争议解决研究所所长陈磊教授作主题授课。培训采用“线下+线上”方式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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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长王帅在致辞时指出,自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以来,商事纠纷的案件类型、复杂程度及涉外属性正持续变化,新形势对全体仲裁从业者的专业能力与国际视野提出了更高标准,仲裁员的涉外仲裁履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他强调“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建设,既依托完善的制度体系与硬件设施作为支撑,更离不开全体仲裁员专业素养与国际化视野的持续提升。当事人选择仲裁,选的不只是机构,更是仲裁员。每一份仲裁裁决的公信力、每一次庭审的效率,都是外界对海南自贸港法治环境最直观的评价。本次培训是我院持续推行专业化、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仲裁员应当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为海南自贸港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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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磊教授深耕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兼具深厚的学术功底与丰富的境内外仲裁实务经验。围绕本次培训主题,他开篇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框架下,准确认定“涉外因素”是界定国内仲裁(Domestic)、涉外仲裁(Foreign-related)以及境外仲裁(Foreign)的关键,也是选择适用不同仲裁程序的根本前提,并结合案例展开细致解读。他重点对比梳理了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在庭审方式、证据规则、仲裁庭组成、仲裁员资格与名册、仲裁员异议、追加当事人/合并仲裁、证据开示、庭审风格、临时措施等方面的各自特点和实操异同,并深入剖析了两类仲裁程序中仲裁协议效力认定、仲裁事项的可仲裁性等核心实务问题,讲解内容体系完整、分析透彻,实操指导性强。他指出国内仲裁与国际仲裁程序的差异,根源在于二者在理念渊源、仲裁观、正当程序观以及仲裁庭角色定位等方面有所不同。此外,他还就两种程序的仲裁启动与管辖权、临时措施、利息、仲裁秘书、当事人沟通、人证书证侧重等重要内容进行了全面讲解,并提出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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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芳在小结时,对陈磊教授深厚的专业功底以及在行业的突出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她结合自身学院管理者、法学学者、执业仲裁员三重身份,分享了多维度观点。她指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国家重要发展战略,国际仲裁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重要方向,学院后续将着力推进国际仲裁课程建设。作为学者,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充分吸纳国际先进商事规则,为国内外商事规则衔接统一奠定了坚实基础。作为仲裁员,她结合自身办案感想,对比分析了国际仲裁与国内仲裁在审理模式、证据开示、优势证据规则等方面的差异。她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随着我国法治建设持续推进,仲裁凭借高效、灵活的程序优势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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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动交流环节,陈磊教授与现场参会人员围绕国际仲裁中罚金与违约金的实务处理、新聘仲裁员的成长等问题进行探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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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由海南国际仲裁院内部监督部副主任董玲主持,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省律师协会、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为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提供了有力支持。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海南大学法学院教师及学生以及省内外百余名仲裁员现场参加培训。其他仲裁员及社会各界人士1500余人次线上参加。